年产60万m3产品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批阅决议公示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城陵矶新港区分局关于年产60万m3产品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批阅决议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阅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2021年4月29日对年产60万m3产品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作出批阅决议。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予以公示,公告期为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检验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年产60万m3产品混凝土搅拌站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